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实施《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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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实施《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实施《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安监总厅培训〔2010〕1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

为做好《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以下简称《规定》)的贯彻和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以下统称考核发证机关),要加大宣传贯彻力度,加强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的衔接,做到培训工作不间断、培训秩序不混乱、相关工作平稳过渡,确保《规定》的有效实施。

二、各级考核发证机关要按照特种作业目录规定的特种作业名称、适用范围等,对原有特种作业类别和工种进行规范。凡未列入特种作业目录的,不再按照特种作业进行监督管理。未经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同意,各地不得自行增设特种作业类别和工种,确需新增的,由省级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经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批准同意后,方可纳入特种作业管理。

三、《规定》将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周期由2年调整为3年,对于已发放的特种作业操作证(IC卡),未到有效期的,执行3年复审;有效期到期的,给予延期复审,延期复审合格的,换发新版证书。每个操作证(IC卡)只能对应一个特种作业工种。

四、对于《规定》中新增的特种作业类别和工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正在抓紧研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在新的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公布之前,各省级考核发证机关可结合实际,先行确定相关人员培训和考核的基本要求,以保证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五、按照《规定》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IC卡)实行全国统一式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IC卡的式样作了重新调整(见附件),调整后的证书式样除版面设计外,技术规格和要求与原证(IC卡)相同。

六、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继续委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培训中心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IC卡)的制作和发放管理等工作。各地现存的旧版证书(IC卡)可继续使用,待用完后,再按照新的式样制作或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培训中心购买特种作业操作证(IC卡)。煤矿特种作业操作证(IC卡)直接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培训中心申领。

七、各省级考核发证机关要按照《规定》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和监督管理等制度,推动《规定》的贯彻实施。在《规定》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联系电话:010-64463082)或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培训中心(联系电话:010-64463015)反馈。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式样
http://www.chinasafety.gov.cn/newpage/Contents/Channel_6288/2010/0926/108918/files_founder_2181118924/1710330510.doc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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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建设部科学技术司200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建设部


关于印发《建设部科学技术司200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建科综函[2002]031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市政管委、首规委办、天津市市容委、重庆市市政管委),各计划单列市建委(深圳市建设局,规划国土局),副省级城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部直属各单位:

  现将《建设部科学技术司2002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供在安排今年工作时参考。

  附件:建设部科学技术司2002年工作要点

建设部科学技术司
二○○二年三月十二日

建设部科学技术司2002年工作要点

  2002年科技工作要以江泽民同志“七一”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贯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围绕2002年全国建设工作会议确定的工作重点,按照“突出重点、有限目标、多方协作、务求实效”的原则,以“三节两化一治”(即节能、节水、节地、信息化、污水资源化、治理污染)为重点,制定政策法规,强化推广转化和形成技术创新体系,协调整合官、产、学、研、金各方面的资源,注重能力建设,加大国际合作力度,争取利用更多的国际资源。力争在小城镇建设、建设领域信息化、建筑节能、污水资源化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推动建设领域整体技术创新工作,促进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今年,我司工作要点为六个方面:

  一、小城镇建设工作

  组织“小城镇建设促进工程科技专项”研究

  1、研究提出小城镇建设发展整体和区域战略与发展模式、小城镇建设发展机制与相关政策、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与小城镇建设的规律与趋势、小城镇建设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小城镇建设发展中资源综合利用的技术经济政策,指导小城镇建设和今后我国小城镇的发展。

  2、提出我国小城镇规划技术指标、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导则、小城镇建设用地标准、小城镇公共设施规划标准、小城镇道路交通规划标准、小城镇综合管网系统规划设计导则、小城镇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导则、小城镇防灾减灾规划标准、小城镇居住区规划设计导则、小城镇产业结构调整及发展规划、小城镇历史文化与自然景观保护规划、小城镇景观特色规划设计,规范我国小城镇建设行为和发展方式。

  3、提出适合我国小城镇的信息化发展战略、信息化总体技术方案。开展我国小城镇道路交通建设专项技术政策和规划标准研究,使小城镇道路交通建设具有科学性、适用性及超前性。

  4、研制具有一定共性和适应不同区域的小城镇水资源合理利用、高效低耗给水处理及节水技术,开发具有地域性的新型建筑材料、城镇建筑体系、城镇工程质量保障和城镇工程防灾关键技术。推广应用生活垃圾处理、太阳能建筑、地热能开发利用的成套技术和设备。

  5、实施示范工程。选择20-30个不同地区的小城镇进行示范建设。依据小城镇的特点和特色提出小城镇建设的选址原则和标准、技术导则和可持续发展评价标准。

  二、信息化工作

  加强建设行业信息化政策和标准制定工作,创建信息化工作的良好环境。以建设“两网一化”即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中国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及办公自动化和组织实施国家攻关项目《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与服务数字化工程》为突破口,逐步开展城市规划、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房地产管理、市政公用事业信息化,实现管理与服务的公开、公正、公平和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并方便社会与群众监督的目标,解决暗箱操作、难以监管的问题。以推动企业信息化、行业信息化和政府办公自动化为中心任务,全面推进建设领域信息化工作。

  1、加强政策、法规的制定,规范建设领域信息化工作有序发展。对《建设部关于建设领域信息化工作的若干意见》、《推进建设系统企业信息化工作指导意见》、《建设行业政府网上办公系统建设的若干意见》广泛征求意见,并以部文印发。

  2、按照“通过信息化建设促进各项工作的公开、公正和公平,增加透明度,为依法行政、依法为群众服务创造有利条件”的要求,针对工程质量监管、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城市规划审批等问题,研究公开、透明、高效的技术解决方案及实施途径。开展市政公用行业信息化技术研究,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积极推进部机关办公自动化,建成并开通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信息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研究开发城市规划信息监管系统,整合网站资源,充实完善中国建设信息网。

  3、强化信息化的基础性研究工作。开展3S(GIS、GPS、RS)技术研究,提高城市规划管理水平;组织开展信息技术软硬件测评工作,建立相关评审办法、标准及管理办法。修改并完善《建设领域计算机软件测评管理办法》,拟定《建设系统应用软件评测标准》和《建设行业软硬件评测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制定信息化示范基地的规范和管理办法,组织编制建设行业信息化标准体系,健全信息化工作制度。

  4、开展研究开发及技术交流研讨工作,提高技术水平。组织实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与服务数字化工程》国家科技攻关项目;组织评审《建设部2002年信息化科技项目》以及第二批信息化示范项目;组织第二届“中国国际数字城市建设技术研讨会”、“中国国际数字城市建设技术与设备博览会”;组织城市规划、城市建设、房地产、建筑业、数字化社区等方面的信息化技术应用座谈会、研讨会。

  5、积极开展与美国、日本、韩国、印度等国家的技术与经济合作。

  三、建筑节能工作

  通过主动协调,使国家有关部门对建筑节能在国家资源和可持续发展中的战略地位的认识进一步强化,从而研究和出台相关政策,整合各方面资源,使建筑节能实现突破性进展。

  1、强化民用建筑节能的政策、法规的制定工作。联合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共同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墙改和民用建筑节能工作的意见》,争取以国办的名义转发;修订《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76号部令),以适应过渡地区标准的颁布执行;启动前期工作,为制定《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做好准备。

  2、配合做好城市供热体制改革相关配套技术、政策的研究制定。出台《城市供热热计量技术指南》,指导“分户计量、室温可控”政策的贯彻落实;出台《城市供热技术政策》,在重点发展集中供热的同时,鼓励不同供热方式的有效竞争。

  3、大力推进建筑节能技术进步。继续做好国家计委高技术应用部门发展项目“集中供热计费改革相关的政策与技术研究”、“与城市能源结构调整相适应的采暖方式综合比较”的组织实施工作;继续做好国家技术创新项目的申请立项和已开项目的组织管理工作;完善建筑节能技术推广和示范工程工作。

  4、全面开展建筑节能国际科技合作。重点作好全球环境基金(GEF)中国终端用能行业节能项目规划,为利用GEF基金全面实施(包括建筑节能的政策法规体系研究、信息传播、技术推广及节能示范工程等项目)做好前期准备;继续作好世界银行城市供热收费与建筑能效示范项目申请、组织、实施工作;加强与加拿大联邦开发署、法国建筑节能联合体、美国能源基金会等国际组织的合作;积极与荷兰、瑞典、芬兰、英国等欧洲国家建立合作关系,发展利用海水、湖水、河水及地下能源贮存制冷技术。

  四、污水资源化工作

  按照《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提出的污水排放与处理的发展目标,为实施以节水、治污、污水回用为核心的水资源可持续发展战略打好技术基础。在相应的行政法规、技术法规的引导下,通过先进适用、经济可靠的技术,把处理后达到标准的污水作为替代水源,增加城市水的有效供给。开展技术标准、政策等基础性研究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尤其在东部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积极推进污水资源化进程。

  1、制定污水资源化技术指南。使推进污水资源化的先行省市有相应的技术指南作指导,力争使该项工作列入世行资助的项目计划,以争取国外资金的支持,并借鉴国外成功经验。

  2、争取“863”污水资源化国家项目并组织实施。该项工作目前已进入论证阶段,力争列入“863”计划,并抓好项目的组织实施。

  3、研究制定污水资源化的相关标准、规范。配合部标准定额司,就标准编制中面临的问题组织科研课题,为标准的编制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4、开展膜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应用。一方面抓好膜技术工业化国家技术创新项目,并积极推广应用;另一方面通过国际合作,引进先进的膜生产工艺和技术。

  五、国际科技合作

  1、继续组织实施与加拿大海外开发署合作的《中国-加拿大建筑节能合作项目》。

  2、开展世界银行《中国建筑节能与城市供热改革项目》的调研与准备工作,初步选定天津、唐山、沈阳、长春等城市为项目试点候选城市,启动并实施配套的项目。

  3、积极组织、协调做好荷兰政府赠款项目:中国西部小城镇环境治理经济适用技术示范和中国建筑节能项目的申请,及其之后的项目建议书编制工作。

  4、积极与全球环境基金合作。全球环境基金已将中国建筑节能列入与其合作的三大领域之一,我司将根据国家计委、经贸委的统一要求,作好项目前期工作。

  5、积极开辟渠道,开展多边与双边的政府与民间的国际科技合作。积极做好加入WTO的适应性工作,同时推动国内先进技术进入国际市场。

  六、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工作

  按照全国建设技术创新大会和《建设部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加强技术经济政策研究制定工作。按照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技术为支撑、政策法规为保障的指导原则,促进行业技术创新体系的健全和完善,以深化行业技术创新体系的基础应用研究系统、技术开发应用系统、科技中介服务系统、政府引导调控系统的构建为目标,做好有关的部门规章和政策文件的研究制定工作,推动建设科技进步。

  1、制定《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组织编制和发布《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限制和禁止使用落后技术公告》。

  2、开展软科学研究。启动重点领域的软科学研究,明确重点领域技术发展方向,为部党组决策服务。组织开展我国城镇中低收入居民住宅建设问题研究,以相关技术经济政策研究、先进适用技术集成、住宅部品产业化、试点示范工程为重点,研究探索中低收入居民住宅建设新途径。开展我国城市土地资源节约与合理利用研究,探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土地资源合理配置,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的模式,明确其政策导向和技术发展方向。

  3、进一步加强行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培养骨干科研、开发队伍,推动建立部级行业工程技术中心,推荐申报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组织国家级攻关项目、“863”计划项目、技术开发项目的申报与组织实施。继续组织发布与实施部级科技项目计划,提高行业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强化其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促进“官产学研金”相结合的技术开发机制的形成。

  4、加强科技成果推广转化,提高行业技术水平。按照建设部重点实施技术领域,组织评审发布建设部科技成果推广项目,促进在全国建设领域中推广应用。继续组织实施建设部重点实施技术示范工程,为新技术的应用创造条件。

  5、加强对行业技术创新工作的组织领导。以相关规划、计划和政策法规为指导,加强与科技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等部委和部内有关司局的协调与配合,创造有利于行业技术创新的环境条件,全面推动全国建设领域技术创新工作。



卫生部关于印发2008年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卫生部


卫生部关于印发2008年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卫办发〔200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各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2008年卫生工作要点》已经卫生部部务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一月二十三日
2008年卫生工作要点


2008年卫生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稳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覆盖,继续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农村和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做好重大疾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促进中医药发展,强化医疗卫生监管和法制建设,为北京奥运会顺利召开提供卫生安全保障。
一、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卫生工作的正确方向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奋斗目标,对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做出了战略部署。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完善国民健康政策,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积极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为卫生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和目标。卫生工作的方向是为人民健康服务,本质是坚持公益性质,目标是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重点是加强四大体系建设,保障是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完善国民健康政策。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是卫生系统首要的政治任务。各级卫生部门要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组织好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学习和贯彻落实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卫生发展道路;要全面把握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建设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要紧密联系本地区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和卫生工作人员的思想实际,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必须进一步转变卫生行政管理职能,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努力建设学习型、法制型、高效型的卫生行政机关,提高卫生决策水平和管理能力。加强重大卫生战略问题研究,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全面推进卫生政务公开,公开、透明、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发布相关卫生信息,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加强卫生信访工作,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深入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探索建立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坚决纠正不正之风。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弘扬救死扶伤精神,大力宣传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在全社会树立尊重医学、尊重病人、尊重医疗卫生工作者的良好风气,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增进全民族健康为目标,研究制定“健康中国2020”战略。
二、全面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认真组织好医改试点
充分认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制定好改革配套文件。医药卫生改革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必须立足于国情,探索中国特色的医药卫生发展道路;必须注重公平效率的统一,实行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必须做到统筹兼顾,把完善制度与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
明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一是建立比较完善的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职能,明确责任,落实加大政府投入的政策措施,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质量;二是积极促进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制度;三是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证群众基本用药安全,有效控制药品价格;四是建立比较规范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逐步改革“以药补医”机制,完善经济补偿机制,加大政府投入,严格收支管理,落实公益性质。
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加强对卫生管理体制、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政府卫生投入、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卫生信息管理和卫生行政监督等方面的调查研究,尽快形成相互配套、相互衔接、相互支持的政策体系,并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改革试点。要科学确定各级政府之间、政府与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卫生事权和责任,科学规划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规划布局、建设规模和配置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确定公共卫生机构、农村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机构的人员编制、设备配置和经费标准,逐步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和严格的工作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增强公立医院的公共服务职能和责任,研究落实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的具体措施。逐步改革“以药补医”机制,较大幅度降低药品价格,并通过设立药事服务费、提高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等方式,完善医疗机构补偿机制。积极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收支两条线管理、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经费总额预付等多种形式改革,落实政府对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离退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的补助政策。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
三、切实加强公共卫生管理,保障北京奥运会顺利举行
办好2008年北京奥运会,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为世界所瞩目。各级卫生部门,特别是北京市和奥运项目承办城市,要从全局出发,扎实做好传染病防控、食品卫生监管、应急医疗救护和公共场所控烟等卫生保障工作,确保北京奥运会圆满成功。
认真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完善相关配套制度,落实各项应急工作措施,建立健全部门间协调工作机制,加强卫生应急管理和队伍建设,提高卫生应急能力。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体系建设,认真做好有关细菌病毒毒株的管理。切实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加强急救医疗工作,完善急救医疗设施建设,建立比较健全的急救医疗服务体系。
进一步做好重大疾病防治工作。积极落实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的政策措施,加强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乙肝等重大疾病的防治工作,控制鼠疫、霍乱、人禽流感、疟疾、狂犬病的发生。加大地方病防治规划的实施力度,有效防控碘缺乏病和氟、砷中毒。强化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干预措施,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引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研究降低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和恶性肿瘤发病率的有效措施。进一步做好妇幼保健工作,继续加强“降消”项目监督管理。继续开展“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和“相约健康社区行”活动。加强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相关能力建设,普遍开展控烟试点工作。加强精神卫生工作。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开展卫生城市创建活动,以改水改厕为重点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
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提高依法监管能力。深入开展餐饮消费安全整治活动,推广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规范食品卫生许可和准入管理,实行严格的餐饮从业人员健康证管理和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卫生监管长效机制。严格血液管理,规范采供血机构的执业行为,大力促进自愿无偿献血。确定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加强职业病防治执法监督,开展重点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做好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
四、加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努力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服务
大力发展农村卫生服务,建立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骨干、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县级医院主要从事农村地区危重患者的诊治,指导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培训乡村卫生人员;乡镇卫生院主要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工作,指导村卫生室开展医疗卫生服务;村卫生室主要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疾病诊治工作。加快实施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积极推进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政府重点办好县级医院并在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卫生院,采取多种形式支持村卫生室建设。积极探索乡镇卫生院的绩效考核评估办法,鼓励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
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现基本覆盖全国农村的目标。提高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对参合农民的补助标准,适当增加参合农民缴费,完善统筹补偿方案,扩大参合农民的受益面,提高受益水平。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和经办体系建设,提高管理能力。探索建立稳定可靠的筹资机制,规范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组织开展建立农民健康档案的试点工作。
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加快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完善社区卫生服务职能、工作范围和业绩考核办法,全面落实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相关政策。转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模式,坚持主动服务、上门服务,逐步建立社区首诊、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的制度,积极推动医疗保险进社区,切实发挥社区卫生服务的基础性作用。研究确定社区卫生服务适宜技术,整合城市医疗卫生资源,充分利用城市现有一、二级医院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医疗机构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加强医院服务体系建设,严格服务质量监管。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医疗质量第一的理念,加强医院管理。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方向,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依法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严格医疗技术准入,重点强化对器官移植等高新技术的临床应用管理。切实做好医院感染控制工作,保证病人医疗安全。规范基本药物使用,制订基本药物使用规范和临床应用指南,重点抓好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建立药品安全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医疗急救体系建设,明确工作规范,提高急救服务能力。加强医院发展规范管理,严格控制利用银行贷款和社会融资盲目发展。积极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努力优化医疗执业环境。
进一步转变卫生部门职能,强化区域卫生规划,规范资格准入、技术标准、服务质量管理,明确各类医院功能和职责,建立城市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
五、统筹兼顾,积极推动各项工作开展
加强卫生法制建设,积极做好《基本卫生保健法》、《精神卫生法》和《中医药法》等卫生法律立法和修订工作,开展《护士条例》等法规的制订和修订。加强卫生标准体系建设,进一步做好卫生普法工作。坚持依法行政,提高依法管理能力。
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制定扶持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中医药继承与发展,加快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防治重大疾病、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引导医疗卫生机构采用中医药适宜技术。
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卫生人员在岗培训制度,加快公共卫生、全科医师和农村卫生人员队伍建设。制定鼓励政策,推动优秀卫生人员到城乡基层、到缺医少药的地区工作,通过提供临床服务、开展人员培训、加强技术指导和物资设备支援等多种形式,加强卫生支农工作。经济发达地区要加强对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卫生事业的对口支援,城市大医院要与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县级医院建立长期稳定的对口支援与合作制度。结合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组织实施“万名执业医师招聘计划”,招聘执业(助理)医师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建立适宜卫生技术推广体系,大力推动适宜技术和卫生科普知识进农村、进社区,全面推进基层卫生科技进步。大力加强卫生科技工作,加快推进卫生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以防病治病为中心,整合优势医学科研资源,加强重大疾病防治的科技研究。进一步加强国际卫生交流合作,注重援外医疗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做好援外医疗工作。
加强干部保健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提高干部保健工作水平,做好各项大型会议、大型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
2008年是我国卫生发展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做好这一年的卫生工作,关系到我国卫生事业的长远健康发展。各级卫生部门领导干部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学习,不断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定性和自觉性;要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认真解决影响卫生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积极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要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保持清正廉洁,反对铺张浪费,坚决同各种腐败现象做斗争;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团结和带领全国600万卫生工作人员,努力开创卫生改革发展的新局面。